关于开展2024年度苏米核心企业复评和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行业协会苏米核心企业、有关大米加工会员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持续推进水韵苏米品牌建设”战略部署,落实“水韵苏米”品牌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推进江苏稻米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水韵苏米”产品品质和品牌价值,优化和壮大苏米核心企业团队,根据新修订的《江苏大米核心企业认定监管办法》(苏粮协〔2023〕第20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苏米核心企业复评和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苏米核心企业复评对象

2018年认定的第一批苏米核心企业(见附件6

    二、新申报苏米核心企业对象及名额

省粮食行业协会大米生产加工会员企业,每个设区市不超过3家企业,复评企业不占名额。

三、复评及新申报企业的基本条件

需符合新修订的《江苏大米核心企业认定监管办法》(苏粮协〔2023〕第20号文件)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1.依法在江苏省境内从事大米生产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江苏省粮食行业协会会员企业,每日双班处理稻谷能力达200吨以上,年大米销售收入达1亿元以上,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业产业化省级示范联合体优先。

2.具有相应的稻米质检仪器设备,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品质控制严格规范,生产过程记录完整,通过质量、食品安全等体系认证,实行产品质量和责任可追溯。

3.拥有1万亩以上优质稻米生产基地,大米产品质量必须符合2024年6月26日发布的《水韵苏米团体标准》,拥有并使用自主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三年以上。

4.具备日烘干稻谷量达到300吨以上的粮食烘干设施和2万吨以上的有效仓容,电子测温、机械通风、低温保管设施完备。

5.经营守法,近三年信用等级A级以上,售后服务制度健全,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完善,顾客满意度较高,无安全生产事故,无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财务状况良好。

四、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报材料

1.参加复评的2018年第一批认定的20家苏米核心企业:

各苏米核心企业对照基本条件自愿申报(如不申报视为自愿放弃),并向设区市粮食行业协会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①《苏米核心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

②《苏米核心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

③《苏米核心企业种植基地统计表》(附件3)如有未经省协会认定的基地,需按《苏米核心企业种植基地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报送相关材料;

④质量或卫生检测机构出具的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31日时间内的合格的大米质检报告;

⑤“水韵苏米”品牌标识产品包装图片;

⑥2023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决算报告、信用等级证明。

2.新申报苏米核心企业:

新申报苏米核心企业的大米加工会员企业自愿申报,并向设区市粮食行业协会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①《苏米核心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

②企业概况,主要内容为发展历程、生产经营、产品质量控制、售后服务及客户意见处理情况、科技研发、发展愿景等,材料2000字左右,同时,提供厂容厂貌、生产车间、产品成品包装等图片;

③《苏米核心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

④《苏米核心企业种植基地统计表》(附件3),并按《苏米核心企业种植基地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报送相关材料

⑤《苏米核心企业客户评价汇总表》(附件5);

⑥经审计的2023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告;

⑦有效期内相关证书奖牌,主要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商标证书、信用等级证明、各种认证证书、专利证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奖牌,以及各种评比获奖证书奖牌等。

(二)各设区市粮食行业协会根据企业自愿申报的材料,对照申报条件进行初审,按照不符合条件不报送、好中选优的原则,经与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商签署意见集中报送省粮食行业协会,每市不超过3家(复评企业除外)。省属企业直接向省粮食行业协会申报。新申报企业需同时提供5-10kg原包装大米产品2份寄送省粮食行业协会供质量测。

省粮食行业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和工作人员根据需要挑选部分复评和新申报企业,进行产品质量抽检和综合考核。

省粮食行业协会会同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依照有关百分制评比办法,按得分高低顺序择优遴选认定。

)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名单。

五、相关要求

1.各设区市粮食行业协会认真抓实抓好这次苏米核心企业复评和新申报初审推荐工作,按复评和新申报条件严格把关,并主动向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汇报,做工作衔接到位、意见一致,确保苏米核心企业复评及新申报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2.各参加苏米核心企业复评和新申报的大米加工企业,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按文件要求申报、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按其轻重程度记入《江苏省粮食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3.各参加苏米核心企业复评和新申报的大米加工企业,务必于7月31日前将装订成册的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粮食行业协会,市粮食行业协会将申报企业的材料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省粮食行业协会,同时,通知通过初审的申报企业将样品直接寄送省粮食行业协会。

 

联系人: 刘星鹏      电话:18900668183

           王新明      电话:13072593673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180号星汉大厦21层

邮编:210008         电子信箱:2937595757@qq.com

 

附件1:苏米核心企业申报承诺书

附件2:苏米核心企业基本情况表

附件3:苏米核心企业种植基地统计表

附件4:苏米核心企业种植基地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5:苏米核心企业客户评价汇总表

附件62018年认定的苏米核心企业名单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江苏省粮食行业协会

2024年7月12日

相关附件:
苏粮协(2024)14号(苏米复评和新认定).pdf
附件1-6.7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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