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苏米核心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有关苏米核心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持续推进水韵苏米品牌建设”战略部署,落实“水韵苏米”品牌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加强“水韵苏米”品牌建设和管理,提升“水韵苏米”产品品质和品牌价值,根据新修订的《江苏大米核心企业认定监管办法》(苏粮协〔2023〕第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苏米核心企业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年审对象为2019、2020年认定的第二批和第三批并通过2023年复评或年审的苏米核心企业(名单见附件5)。

  1. 年审方法

    1.报送材料:被年审的苏米核心企业报送企业2023年度工作总结、苏米集体商标使用情况(附“水韵苏米”标识产品包装图片)和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时间内的苏米产品检测报告,填报《苏米核心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和《苏米核心企业种植基地统计表》(附件3)。

    2.省协会组织专家评估年审材料并适时到企业现场核查。

    3.年审通过的企业将在省协会官网予以公告;未参加或未通过的企业将终止苏米核心企业资格和苏米集体商标使用权;暂缓通过的企业,省协会将发送整改通知书,待整改到位后,省协会将在官网上予以公告。

    三、相关要求

    1.各年审企业要切实维护苏米核心企业信誉,强化企业管理、把好产品质量关、扩大“水韵苏米”公用品牌影响力。

    2.各年审企业要确保年审上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合规,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按其轻重程度记入《江苏省粮食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3.年审材料于2024年7月31日前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省协会。

    联系人: 刘星鹏      电话:18900668183

            王新明      电话:13072593673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180号星汉大厦21层

    邮编:210008         电子信箱:2937595757@qq.com

 

附件1:苏米核心企业申报承诺书

附件2:苏米核心企业基本情况表

附件3:苏米核心企业种植基地统计表

附件4:2019、2020年认定的苏米核心企业名单          

 

 

江苏省粮食行业协会

                                  2024年7月11日

相关附件:
苏粮协(2024)13号(苏米年审).pdf
附件1-4.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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