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江苏省粮食行业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 | ||||||||||||||||
| ||||||||||||||||
各市粮食行业协会、有关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引导会员企业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内在统一把握发展,衡量发展,推动发展,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大力增强质量意识,视质量为生命,以高质量为追求,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创新、深入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形成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领军企业,推动粮食行业高质量发展,确保粮食安全。经研究,在江苏省粮食行业内开展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情况专项调查,适时发布调查结果,表彰2021-2022年度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2021-2022年度先进协会和先进协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及条件 在江苏省粮食行业内推进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为企业(单位)和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突出贡献,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先进协会和先进协会工作者。 (一)优秀企业 1.符合《江苏省粮食行业优秀企业评选办法》优秀企业条件; 2.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质量竞争优势更加凸显; 3.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取得显著业绩,在同行业走在前列,并转化为竞争力和影响力。 (二)优秀企业家 1.符合《江苏省粮食行业优秀企业家评审评选表彰暂行办法》候选人条件; 2.弘扬企业家精神,突出创业、创新实践,管理理念先进,引领企业建设行业一流企业; 3.企业具有可持续发展前景,在深化改革创新、转变企业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业绩显著。 (三)先进协会 1.符合《江苏在粮食行业先进协会和先进协会工作者评选表彰暂行办法》的评选条件; 2.协会的评估等级3A及以上,且获评等级在有效期内; 3.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进会员企业和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中作出积极贡献。 (四)先进协会工作者 1.符合《江苏省粮食行业先进协会和先进协会工作者评选表彰暂行办法》的评选条件; 2.具有专业服务水平和能力; 3.在服务企业、行业高质量发展中作出积极贡献。 二、调查评定办法 (一)请各设区市粮食行业协会组织对本辖区内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先进协会、先进协会工作者进行专项调查,并请申报企业(单位)填写相应的《江苏省粮食行业优强企业、优秀企业家、先进协会、先进协会工作者专项调查表》(见附件1-4)。 (二)设区市粮食行业协会择优推荐前1-3名优秀企业,前1-2名优秀企业家、先进协会、先进协会工作者并对企业(单位)专项调查表审核签署意见,同时附相应的优秀(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 (三)省协会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 (四)省粮食行业协会对拟评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先进协会、先进协会工作者在协会网站和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五)省粮食行业协会公布调查结果,在协会相关会议上进行表彰授牌。 三、有关要求 (一)企业所填报的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应与本企业向当地统计局、税务局、粮食局等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统计报表、财务报表的相关数据一致,如实上报,不得弄虚作假。 (二)请各市粮食行业协会将专项调查表(含推荐意见)连同相应的优秀(先进)事迹材料于2023年7月20日前报省协会(电子材料盖章PDF、word及纸质材料一份)。省属企业直接向省协会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星鹏、王新明 电话:18900668183、13072593673 电子邮箱:2937595757@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2022年江苏省粮食行业优强企业专项调表 附件2:2021-2022年江苏省粮食行业优强企业家专项调查表 附件3:2021-2022年江苏省粮食行业先进协会专项调表 附件4:2021-2022年江苏省粮食行业先进协会工作者专项调查表
江苏省粮食行业协会 2023年6月21日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