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 2022年度“江苏好粮油”产品遴选的通知 | ||||||||||||||||
| ||||||||||||||||
苏粮协〔2022〕13号 关于开展 2022年度“江苏好粮油” 产品遴选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粮食行业协会、有关省属企业: 按照财政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财建〔2019〕287 号)、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 》 (苏粮规〔2022〕6 号) 等文件要求,江苏省粮食行业协会组织开展 2022 年度“江苏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按照属地原则,产品遴选申报主体为江苏省域内的粮油加工企业,符合“江苏好粮油”产品遴选检验指标和相关要求的粮油产品,品种包括:大米、小麦粉、挂面、食用植物油四类成品粮油(2020年、2021年已获“江苏好粮油”产品此次无需申报)。“江苏好粮油”遴选检验指标见附件4。 二、申报条件 参选产品及其生产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 产品需满足的条件 1.参选产品大米须是江苏境内的原料,其他参选产品须是以中国境内种植的优质粮食、油料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产品品种、产地等信息应清晰准确,应提供包括生产基地、订单合同等相关证明;对于多品种、跨区域的原料来源,应当注明其在产品中所占比例,并提供相应证明。 2.参选产品应为申报企业组织加工生产的自有品牌产品,已实现量产, 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市场占有率及消费者认同度。 (二) 生产企业需满足下列条件: 1.在江苏省境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正式投产2年及以上; 3.注册商标至少满 2年,注册商标有效,注册范围涵盖参选申报产品; 4.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原则上年生产能力(以原粮计)最低要求大米5万吨/年,小麦粉10万吨/年,食用植物油5万吨/年,挂面2万吨/年; 5.连续 2 年盈利,运营稳定; 6.应纳入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并在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7.近 2 年无因产品质量问题、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件、税收违法行为、侵犯知识产权、不良信用记录和消费投诉等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无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遴选程序 省粮食行业协会依据《“江苏好粮油”产品遴选管理办法》“江苏好粮油”产品遴选检验指标和相关要求,客观、公正、公平组织开展“江苏好粮油”产品遴选。 (一)自愿申报。“江苏好粮油”产品遴选实行分级受理。达到申报条件的江苏省域内各类粮油加工企业均可自愿参与,统一向设区市粮食行业协会申报,设区市粮食行业协会初审、汇总后,推荐报送省粮食行业协会。省属企业直接报省粮食行业协会。申报和遴选按“一品一报”、“一 年一报”的方式进行。申报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申报产品质量信息及企业相关证照等,详见“江苏好粮油”产品申报书(附件 1)及清单。 (二)初审抽样。设区市粮食行业协会将对辖区内的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初审合格后签署意见。设区市粮食行业协会商请市粮油质检机构规范抽取初审通过的申报产品样品(原包装一式两份)集中送省粮油质量监测中心。 (三)资料审核。省粮食行业协会对设区市及直接报送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并随机组织对企业原料来源及生产经营状况开展实地考察,并提出评价意见。 (四)产品检测。省粮食行业协会选定具备资质的产品检测单位进行统一检测。产品样品集中后由省粮食行业协会和省粮油质量监测中心共同编号集中送检,检测单位出具产品检验报告。 (五)专家评审。省粮食行业协会成立“江苏好粮油”产品遴选审核专家组,结合申报产品材料和抽样检测报告,遴选出符合标准和要求的“江苏好粮油”产品。 (六)公示发布。省粮食行业协会通过门户网站公示“江苏好粮油”产品遴选结果,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中国粮油学会粮油质检研究分会备案,并及时发布遴选出的产品相关必要信息。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把关。设区市粮食行业协会要积极稳妥做好本地“江苏好粮油”产品遴选推荐工作,既要积极组织企业参选,又要严格遴选程序和标准,切实把具有本地特色、知名度高、美誉度好的产品遴选出来。 (二)集中送样。设区市粮食行业协会需将抽取的申报产品样品(原包装一式两份)、“江苏好粮油”遴选产品送样汇总表(附件 3)盖章原件、电子文档版各一份,于 7 月 27日前统一送至江苏省粮油质量监测中心(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东北路 5 号 9 幢,省粮油质量监测中心联系人:张祎18900668057,邮箱:18900668057@189.cn),不接受企业单独送样,超过时间不予受理。 (三)按期上报。各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设区市粮食行业协会推荐函、“江苏好粮油”遴选产品信息汇总表(附件 2)以正式文件形式于 7 月 27日前报送至省粮食行业协会。各企业申报材料扫描PDF版和“江苏好粮油”遴选产品信息汇总表(附件 2)文档版同时发省粮食行业协会邮箱。 报送截止时间以纸质材料寄出和 PDF 版电子材料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刘星鹏,联系电话:18900668183 邮箱:494295003@qq.com,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180号星汉大厦21楼。 (四)申报费用。为体现公平公正,严格把控检测等环节,所有参评产品由省粮食行业协会统一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申报产生的产品检测等相关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具体标准为:大米产品 4000 元/个,小麦粉产品 、挂面产品4200 元/个,成品食用植物油产品 4500 元/ 个。设区市粮食行业协会集中报送材料前,申报企业自行汇款,由江苏紫金检验认证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发票。 开户单位:江苏紫金检验认证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新街口支行 银行帐号: 93040154800001816
附件:1.“江苏好粮油”产品申报书(企业使用) 2.“江苏好粮油”遴选产品信息汇总表(各设区市使用) 3.“江苏好粮油”遴选产品送样汇总表(各设区市使用) 4.“江苏好粮油”遴选检验指标 5. 申报“江苏好粮油”需提供材料目录清单
江苏省粮食行业协会 2022年7月15日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