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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江苏省粮食行业 优强企业专项调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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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粮协〔2021〕23号
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江苏省粮食行业 优强企业专项调查的通知
各市粮食行业协会: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强省”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加快培育发展粮油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推动粮油企业做大做强,经省协会研究决定,在会员单位中开展2020~2021年度江苏省粮食行业优强企业专项调查。通过专项调查,在行业专家综合评定后,按得分排序,适时发布2020~2021年度大米加工、面粉加工、植物油加工、粮机制造、粮食商贸(含批发市场)、粮食收储、粮食物流、粮油销售门店等八类前5~20名优强企业的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及条件 企业应具备正式投产3年以上,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评选年度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各分类企业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米、面、油加工企业:日生产能力200吨以上,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 2.粮机制造企业: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 3.粮食仓储购销企业:仓容10万吨以上,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上; 4.粮食物流企业:年粮食中转量100万吨以上; 5.粮食批发市场:年粮食交易量50万吨以上。 6.粮油销售门店:年粮油销售额1000万以上。 二、调查评定办法 1.请各设区市粮食行业协会组织对本辖区重点企业进行专项调查,由企业填写《江苏省粮食行业优强企业专项调查表》(见附件1),并填写《承诺书》(见附件2); 2.由设区市粮食行业协会对企业专项调查表进行审核,填写《江苏省粮食行业优强企业推荐表》(见附件3),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推荐,不限名额; 3.省协会组织专家综合评定排序; 4.各类企业分别取排序前5~20名在协会网站和苏米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5.正式发布、授牌。 三、相关要求 1.江苏省粮食行业优强企业专项调查评定工作是实施名牌战略、加快培育发展粮油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的一项基础工作,是有关部门择优扶持重点骨干企业的重要参考依据,也将有利于提升企业知名度和产品竞争力。为此,请各市粮食行业协会充分重视此项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积极参与调查评定。 2.企业所填报的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应与本企业向当地统计局、税务局、粮食局等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统计报表、财务报表的相关数据一致,如实上报,不得弄虚作假。 3.以省协会会员为单位独立调查推荐报送。 4.各市协会请将调查材料及推荐表汇总后于2022年2月18日前报省协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星鹏、王新明 电话:18900668183、13072593673 电子邮箱:2937595757@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省粮食行业优强企业专项调查表(米面油加工及粮机类)表1、(粮食收储类)表2、(商贸、粮食批发、物流及经销门店类)表3 附件2:专项调查企业承诺书 附件3:江苏粮油优强企业市级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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