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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我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将享受政策红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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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业有了长足发展,已成为农业现代化的支撑力量和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对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需求。自4月1日起,江苏省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粮食、蔬果等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原则上应分表计量,此举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有利于企业转型发展,促进农业稳产保供。 在2017年浙江省率先在粮食加工业推出供给侧改革举措,实行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给予企业政策扶持。江苏省粮食行业协会在省粮食局、粮食集团的支持下,携各地方协会对省内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用电成本进行深入调研,发现用电成本在逐年增加,不利于企业持续发展。遂形成专题报告上报相关主管部门,时至今日,我省政策终于落地,广大农产品加工企业受惠至深,我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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