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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力科技创新示范市建设 推动粮食事业高质量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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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苏州市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发展新理念,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牢记使命,砥砺奋进,致力粮食科技创新示范市建设,推动粮食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快打造粮食科技创新示范市 为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有效提升行业人才队伍水平、产业转型发展水平、粮食安全保障水平,2017年9月省粮食局、南财大、市政府签署了《共建粮食科技创新示范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17年12月市政府印发了《苏州市粮食科技创新示范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明确了五大发展目标、五大重点任务和十四个重点项目。打造粮食科技创新示范市着力做到五个“强化”。 (一)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当今世界,科技革命日新月异,产业变革如火如荼,创新驱动发展势在必行。因此,要利用多种媒体、多种场合、多种节点,加强宣传引导,在全市上下达成共识,充分认识科技创新在粮食安全、产业经济、绿色物流和信息化领域中将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打造粮食科技创新示范市是解放思想的实际行动。通过打造粮食科技创新示范市,实实在在地解决一批制约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培育新动能,创造新优势。 (二)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协同合力。市、县两级政府建立以分管领导挂帅、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粮食科技创新示范市建设联席会议机制,组织指导协调粮食科技创新示范市建设工作,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落实具体措施。市、县两级粮食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服务工作,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各项目实施主体联系沟通,捕捉新信息,掌握新动态,发现新问题,落实新举措,实现新作为。 (三)强化科企对接,汇聚创新资源。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搭建创新平台,汇聚创新人才,实施创新项目,推动创新资源集聚转化。积极推动粮食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深度合作和融合发展,大力实施现代技术应用工程、产业提质增效工程、创新主体培育工程、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创新人才集聚工程,实现粮食科技大创新、成果大转化、产业大发展。 (四)强化政策扶持,创造发展环境。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科技创新的优惠政策,加大粮食科技的服务和保障力度,增添创新主体发展新动能。科技部门要加大对粮食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特别在粮食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使用上优先安排,积极推荐粮食科技创新项目参评国家和省科技进步、技术发明等奖项;财政部门安排资金,用于引导和重点支持粮食产业化发展中的科技创新项目;税务部门要按照税收法律和政策法规,落实好新技术、新产业、新工艺等研发费用以及技术转让项目所得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强化督查考核,确保有序推进。打造全省乃至全国粮食科技创新示范市,是新时代苏州粮食事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中之重工作,必须强力推进、发力奋进。要把粮食科技创新工作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范畴,建立粮食科技创新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协同推进机制,确保粮食科技创新示范市建设有力有序有效,创造出可借鉴的经验、可沿用的模式、可复制的样板。 二、加快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产业兴,粮食安。去年以来,国务院、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文件。我市也即将出台相关文件,助推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落实五大举措。 (一)推进物流产业园区建设。抓住省粮食局、省发改委对苏粮集团张家港粮油产业园、昆山吴淞江粮食产业园授予省级粮食物流产业园区契机,充分利用沿长江、沿运河、沿吴淞江、沿京沪铁路的交通优势和毗邻上海、杭州两大主销区的区位优势,主动策应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以规划为引领,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创新为动力,明确任务书、排出时间表、制定路线图,加快推进五大物流产业园区建设,通过3—5年时间努力,建成功能完备、管理规范、特色鲜明、效益突出的粮食物流产业园区。 (二)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地方国有粮食企业虽经历了多轮改革,但市场经营意识不强、人才队伍青黄不接、技术装备程度不高等老大难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唯一出路是深化改革。一是确立新理念。实现从依靠政策向依靠市场转变,从政策性业务为主向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并重转变,从传统经营管理模式向现代经营管理模式转变,促使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二是建立新机制。建立健全收入能增减和奖惩分明的分配机制,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三是发展新模式。“社企合作”新模式被省粮食局列为2017年度全省粮食系统亮点工作,被市委、市政府写入2017年1号文件。打造“社企合作”新模式,是苏州粮食系统融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局的重大举措,要举全市之力、尽一切所能,实现“社企合作”跨越发展。 (三)大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人民群众对粮食的需求已从“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健康”、“吃得放心”、“吃得便利”跃升,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就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实际行动。要充分发挥粮食流通引领作用,通过优质优价收购、优质储备、优质供应,推动种植、加工、销售等环节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要加强粮食检测能力建设,提升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四)积极实施品牌强粮战略。精准施策,强力推动,加快粮油产品供给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鼓励和支持企业争创全国性及区域性知名品牌,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三品认证力度,推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省市名牌产品创建工作,打造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全省乃至全国知名产品。 (五)加强粮食行业指导服务。粮食部门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认真履行指导服务粮食产业发展的职责。一要加强协作配合。主动与各相关部门联系沟通,积极争取支持和政策倾斜,努力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二要加强调查研究。多深入基层单位和企业调研,掌握实际情况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议和措施。三要提供优质服务。在政策落实、项目建设、品牌创建、产品推介、人才培养、科技运用等方面竭尽全力为企业提供更好服务,献计献策、排忧解难。 三、加快构建粮食收储供应新体系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由保障“种粮卖得出、吃粮买得到”转到推动“种粮能赚钱、吃粮促健康”,在更高水平实现更高质量的粮食安全保障,着力做好三篇文章。 (一)细化政策举措,破解三大难题。注重粮食宏观形势研判和粮食微观层面把控,关注最低收购价大幅调减后出现的新情况,关注安全储粮的新要求,关注粮食供给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的新趋势,破解难题。一是定准地方粮食收购价格。如何精准确定粮食收购价格已经成为现实问题,有待于超前谋划研究解决,以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为前提、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应是制定地方粮食收购政策必须坚持的原则。二是探索招标采购储备粮。储备粮管理作为粮食部门重大廉政风险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借鉴无锡市粮食局经验,我市将探索市级储备点采购粮食实行招标采购。三是提升粮食批发市场功能。市、县两级粮食批发市场作为全市粮食安全保供的“蓄水池”,必须在转变发展观念、提升市场形象、创新交易方式、拓展经营品牌、改进服务态度等方面有新作为。 (二)优化收购服务,提升三大能力。一是提升政策执行能力。不折不扣执行国家和地方粮食收购政策,严把粮源关、严把粮质关、严把质价关,既不抬级抬价,又不压级压价,做到应收尽收,坚决杜绝打白条、克斤扣两、拒收等现象发生。二是提升产后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有序增添快速检测、低温烘干、先进除杂等方面设备设施。三是提升应对处置能力。做好应急收购处置预案,应对突发罕见气候变化、突击排队售粮、超标粮食等情况,为种粮农民消除后顾之忧。 (三)实化“放心粮油”,提高三大指标。“放心粮油”作为实事项目,要把实事办实办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提高覆盖率。放心粮油店(柜)不仅要实现城镇全覆盖,更要适应城镇化新趋势,实现3万人以上社区全覆盖。二是提高配送率。由于放心粮油店(柜)实行市场化运作以及物流成本较大等因素,目前集中配送占比不大,配送空间有待释放,需要想方设法去努力提高。三是提高满意率。我市对放心粮油店(柜)年度考核结果表明,达到优秀等次的比例还不高,必须加强对放心粮油店(柜)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引导,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优胜劣汰机制。 四、加快粮食仓储设施建设 好粮油需要有好粮仓。仓储设施能力强,安全保供能力强。必须坚定不移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着力突出三个“推动”。 (一)推动规划优化。结合实际情况,对照《苏州市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2020)》,对仓储设施布局、规模、标准等精细化研究,在粮库选址、粮库类型上要深入研究,提出优化调整方案,按有关程序批准后实施。 (二)推动项目落地。基于粮库建设涉及规划审批、土地指标、资金投入等重大问题,粮食部门要主动为项目实施单位提供有效服务,指导督促项目实施主体早打算、早准备、早部署,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做好有关方面衔接工作,推动粮库建设项目能够尽快落地。 (三)推动项目建设。对主体工程完工的相城粮食储备库,要尽快完成配套设施建设任务和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列入计划开工建设的昆山张浦粮库、张家港新妙桥粮库项目,要尽快完成方案设计、报批、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 五、加快法治粮食建设 推动依法治粮工作理念、思路、方式转变,提高行业发展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着力实现五个“提升”。 (一)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快粮食法规体系建设。积极谋划《苏州市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立法前期准备工作,认真做好《苏州市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二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对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实行不见面审批,适应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提升监督检查水平。重点加强对政策性粮食、粮食收购市场、军供粮、放心粮油监督管理,确保储粮安全和质量安全。一是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不断完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抽查结束后,应及时公布抽查结果。二是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推广运用移动执法、信息化平台监管等新手段,积极采用区域联动、部门联手、上下联合检查等新举措。三是强化问题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研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被检查单位制定问题整改方案,对重点问题整改要重点督办。 (三)提升执法队伍水平。一是完善执法队伍力量。适应放管服改革新要求,调整工作重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市、县两级粮食行政执法人员。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运用现场教学、案例剖析等多种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交流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素养和专业素质。三是严格执法队伍管理。打铁必须自身硬。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赋有特定权力和特殊职责,必须严明纪律、严格管理好执法队伍。 (四)提升质量监测水平。一是巩固专业监测阵地。目前全市拥有4家国家级、3家省级粮食监测机构,当务之急是要进一步完善装备、拓展功能,充实人员、提升素质,真正体现出粮食质量监测平台不可或缺的效应。二是加强品质测报工作。粮食收获品质测报是粮食专业监测机构的重要工作,是粮食部门做好收购工作的重要决策依据,在样本选择的代表性、样本检测的准确性、数据报送的及时性等方面下功夫。三是实行六个必检制度。注重发挥粮食批发市场和粮食企业检测机构作用,对托市收购粮、储备粮、批发市场交易粮、购销企业商品粮、军供粮、放心粮油店(柜)经营粮实行检测全覆盖。 (五)提升责任制考核水平。从2016年起,国务院、省、市政府相继开展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对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强化粮食质量监管等方面起到了重大推动作用,必须坚持不懈地抓住抓好。一是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凝聚各方面的智慧,集聚各方面的资源,达成共识,形成合力。二是调整完善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应紧密结合实际,兼顾全面,突出重点,力求做到针对性、引领性、可操作性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常规指标和创新指标相结合,个性化指标和共性化指标相结合。三是妥善运用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要公开公布,对考核优秀的地区要有实实在在的激励鼓励奖励举措,真正体现出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作用。(苏州市粮食局 戴兴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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