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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米》团体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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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1号(总第1号)
根据《江苏省粮食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批准发布由江苏省粮食局提出,南京财经大学、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粮油信息中心、江苏省粮食局粮油质量监测所等单位负责起草的《江苏大米》(包含稻谷生产技术规程、大米加工技术规范、稻谷、大米、质量追溯基础信息规范五部分)为本会团体标准,编号为T/JSLX001.1、2、3、4、5-2018,自2018年10月16日起施行。 特予公告。 联系人:何广龙 18900668001
江苏省粮食行业协会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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