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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制订储备粮管理绩效评价考评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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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省、镇江市相继修订出台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地方储备粮管理列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地方储备粮管理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和规范,各级对地方储备粮管理也越来越重视。今年以来,丹阳市粮食部门着重加强市储粮管理制度建设,以完善的制度支撑市储粮规范管理。 丹阳市粮食局紧紧围绕两条主线完善储备粮油制度建设: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修订起草,目前已完成《丹阳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送审稿)和法制审核资料的提交。二是加强绩效评价,完善考核细则。通过制度完善,适应管理内容和要求的调整,适应财政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工作需要,促进地方储粮管理更加规范。 参考《省级储备粮承储评价内容和标准(试行)》,结合丹阳实际,近日丹阳市粮食局制订出台了《丹阳市市级储备粮管理绩效评价考评细则》。《细则》包括管理规范、基础设施、专项检查三个大项和十七个小项,采取百分考评。每年年底,粮食部门牵头,和财政、农发行一起,组织开展市储粮管理绩效评价考评,在认真检查和查阅台账资料的基础上,逐项打分和汇总,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评价结果既作为购销企业目标管理年度考核依据,也作为市储粮费用补贴项目绩效评价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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