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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粮食局部署夏粮收购专项督查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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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护售粮农民利益,进一步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规范执行最低价粮食收购政策,扬州市粮食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今年夏粮收购专项督查工作。 一是成立督查领导小组。市粮食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监督检查、购销调控、财务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保障督查工作行动有力。 二是组成三个专项督查组。每组由一名县(市、区)分管监督检查的局领导任组长,带领两个县(市、区)具有监督检查资格的粮食行政管理人员对其他两个县(市、区)实行交叉督查。 三是明确督查时间和范围。专项督查工作与夏粮收购同步进行,重点抓牢政策性收购规范,抓稳市场化收购秩序。督查组按照“四不两直”和“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全面督查政策性夏粮收购企业,随机抽查市场化收购主体。 四是提出督查工作要求。各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增强专项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查工作现场留痕,建立检查工作档案;对发现的问题,一律建立整改台帐,明确整改要求;对查实的问题严肃问责,将“严监管、强规范、重实效、禁违法”贯穿于夏粮收购督查工作全过程。 扬州市粮食局马建荣副局长对做好专项督查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护农民利益,维护收购秩序,促进优粮优价供给侧改革。二要认真履职尽责。行政管理者要熟悉业务,吃透政策;压实责任,明确目标;充分履职,敢于担当;依法尽责,全程留痕。三要严守廉洁底线。检查行为规范,公正执纪,公平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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