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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粮食局对部分单位进行行政约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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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监管效率,加强粮食库存管理,切实做好国家粮食局关于2017年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情况通报问题的整改工作,省粮食局3月30日对8家企业负责人、所在地县(市、区)粮食局长及设区市监督检查处长和调控处长进行行政约谈,由局领导率相关处室人员对被约谈单位逐个约谈。 约谈按照拟定程序:一是向被约谈单位通报约谈原由、目的及存在的问题等事项。二是听取了被约谈单位关于存在问题的陈述。三是局领导及相关处室对被约谈单位陈述的内容进行讲评。四是向被约谈单位宣讲《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条内容。五是告知被约谈单位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六是被约谈单位表态发言。 通过约谈,进一步提高了被约谈单位对2017年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情况通报问题的认识。约谈单位表示,严格按照省粮食局要求,加强整改,按时向省粮食局报送整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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