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的监管,切实压实粮食经营者对粮食质量安全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常州市及早明确了对全市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的监管工作方案并将按期实施。 一、落实“随机”原则。将本辖区内48户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明确各地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不低于50%的检查面。 二、明确“检验合一”原则。今年的监管,仍采用重点内容检查和质量抽样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委托有资质的质检机构落实质量检验工作。一是根据不同经营类型明确抽样计划;二是结合《常州市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对样品落实常规质量指标以及重金属、添加剂、农药残留和真菌毒素项目等项目检测。 三、确定重点质量监管内容。一是重视对质量放心情况的监管;二是重视对粮油商品采购环节质量检验和索证情况的监管;三是重视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和粮食安全储存情况监管;四是重视对资格条件具备情况的监管。 四、落实对质量安全“零容忍”的态度,落实检查结果的运用。一是根据检查和质量检测情况,分别作出保留或取消放心粮油资格的处理;二是对检查中查出的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其他行为,落实移交处理工作;三是检查结果将和企业的诚信评定相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