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9月15日,国家粮食局在苏州市召开粮食安全保障立法研究论证座谈会,研究推动新形势下粮食安全保障立法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国家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务锋主持会议并讲话。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景波出席会议。 省粮食局夏春胜局长在座谈会上围绕我省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主要制度设计等进行了阐述,指出新形势下制定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粮食安全战略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粮食的迫切需要。江苏作为产销平衡区,有着独特的区域特点,江苏将争取将粮食立法列入2018-2022立法规划,积极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推动粮食供给侧改革,在粮源保障制度、宏观调控制度、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救济制度等方面深入研究,尽快在粮食立法上有所突破。 
国家粮食局张务锋局长认真听取了与会代表的发言,并就重点问题与大家作了深入探讨交流。他指出,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安全。为认真落实《国家安全法》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加强粮食流通监管,实现依法管粮,在修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的同时,要紧扣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粮食安全战略,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积极争取各方支持,举全国粮食行业之力,协调联动共同推进《粮食安全保障法》立法,为守住管好天下粮仓提供法制保障。各地要学习借鉴广东、贵州等省的立法经验,积极争取当地人大、政府支持,主动作为,继续加快推进地方粮食立法,健全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的法律制度。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贵州等省(市)粮食局负责同志,国家粮食局有关司室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