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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
沛县粮食局五项措施强化粮食熏蒸危化药剂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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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储粮化学药剂使用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沛县“五项措施”强化粮食熏蒸化学药剂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遵守危化药剂管理制度。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粮食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管理,明确将危险化学物品在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责任主体具体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目前,沛县一直延续单独设立粮食熏蒸危化药剂储存仓库及实行“双人、双门、双锁”、定期清点核查管理制度。从药品采购、运输、入库、领用、退回等都严格做到收有凭、付有据,确保账实相符,坚决杜绝药剂丢失。 二是严格执行药剂使用备案制度。要求所有领用单位在进行粮食熏蒸作业前,必须全面掌握所熏仓库的数量、水、杂、虫害情况,认真测算粮堆体积和空间体积,计算好用药量,制定粮食熏蒸作业方案,并报县局备案待核实批准后,方可领用。 三是确保熏蒸现场操作规范。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场,熏蒸现场操必须由经验丰富、技术熟练且取得专业职格证的防化员指挥,方可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熏蒸作业。另外,在熏蒸期间要设置隔离线,严格执24小时巡查值班制度,确保薰蒸化学药剂使用有效、安全。 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县局组织力量成立熏蒸工作巡查小组,在集中熏蒸期间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以确保危化药品各个环节安全无事故。 五是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 。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危化药品失窃案件,要按程序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对因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玩忽职守,疏于监管而造成危化药品失窃等重大案件、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依照法律法规严肃追责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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