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高邮市粮食局落实“五个统一”规范熏蒸药剂管理 | ||||
| ||||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高邮市粮食局在粮食熏蒸药剂购买和运输、验收和保管、审批和发放、熏蒸和保管、药渣处理和空药罐回收的全过程中落实“五个统一”管理,确保原粮卫生和熏蒸药剂使用的双重安全。 一是统一购买。为确保熏蒸药剂质量和使用安全,由市局指派专人购买,跟车押运,全程控管,确保安全。任何企业不得擅自购买、保管粮食熏蒸药剂。 二是统一保管。粮食熏蒸药剂由市局指定集中存放于五里坝国家粮食储备库。存放场所门窗完好、通风干燥、防漏防潮、安全可靠的专用库房妥管保管,同时按照双门双锁、双人双账的要求进行管理,做到收支有据,及时登记,领发签字,账实相符。 三是统一审批。严格执行粮食熏蒸药剂申报、审签、领用制度。需要熏蒸的企业,必须由防化员或保管组长制定《熏蒸方案》,如实填报《粮食熏蒸药品审批表》,经市局购销储备科对所要熏蒸粮食的品种、数量、用药剂量等项目进行审核后,凭《熏蒸药剂领用单》到五里坝国储库领取药剂。 四是统一配送。各企业所需熏蒸药剂在领取过程中,由五里坝国储库指派专人、专车,根据各企业实际需要量,安全运送到各企业,有效防止少用多领、药剂外流、去向不明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是统一回收。各企业熏蒸结束后,由五里坝国储库根据企业所领数量进行核对,统一回收空药罐,进行集中处理。彻底改变了过去少数企业空药罐无序管理的状况,消除了因此而带来的安全隐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