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创新完善粮食仓储项目建设管理的探索
射阳县作为全国超级产粮大县,近年来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多,行业监管压力大。2016年共有12个项目获批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共计6233万元,其中有8个项目获中央专项资金3564万元,有6个项目获省财政专项资金2669万元。为了加强仓储物流项目建设管理,保证项目按期按质完成,射阳县粮食局根据实际情况,成功探索了“三并三确保”的粮食仓储建设项目全程监管新模式,收到显著成效。
一、引导与把关并举,确保项目申报真实
1.注重政策引导
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省粮食局关于粮食仓储和物流项目建设申报的通知要求,射阳县粮食局安排专人研究政策,吃透文件精神,做到心中有数;并把申报要求、申报时间、所需材料、注意事项等文件重点内容及时制作成手册,按照全县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规划,迅速印发给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以指导企业快速做好项目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积极通过射阳粮网、报纸、电台等媒体广泛宣传。对前来咨询仓储项目申报事项者,工作人员主动耐心讲解文件,积极帮助理解政策、准备材料。
2.组织项目筛选
项目申报前,射阳县粮食局主动做好政策解答、情况分析,引导企业充分调查,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适度申报项目。项目申报过程中,对收到的项目初报材料,工作人员首先检查备案、土地、环评、规划、项目概算及资金证明等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对于条件不成熟的项目申报单位,对照政策要求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对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经汇总排序后筛选出优秀的项目,2016年共接收到20多个项目申报,最后筛选出16个项目,形成项目申报汇总表报局领导小组。局领导通过会商研究,最终确定申报汇总表,报分管县长签字确认后,联合县发改委、财政局向省发改委、粮食局、省财政局正式报送请示文件。
3.争取项目获批
项目材料申报后,县发改委、粮食局在积极配合省、市发改委、粮食局对项目进行材料形式审查和项目现场核查的基础上,协调相关企业根据核查意见完善相关手续,准备资金申请报告等材料参与项目专家评审,确保项目申报规范合理。通过不懈努力,2016年射阳县成功获批12个粮食仓储设施项目。
二、环节与阶段并重,确保项目建设规范
整个项目建设分为前期准备、施工建设、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及若干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管。
1.前期准备突出责任落实、工程招标和手续办理
为强化项目建设的责任落实,项目申报同时要求签订省级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承诺书中,申报企业承诺项目申报材料真实,专项资金获批后按规定使用,相关征地拆迁工作按建设计划推进,按时解决相关租赁合同关系,若有虚假、违规或延误,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并要求经企业负责人签字后盖章;县粮食局、财政局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负审核责任,确认后在承诺书上签字盖章。收到项目获得专项补助资金的正式批复文件后,射阳县粮食局第一时间通知各获批企业,督促相关项目单位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施工合同制、建设监理制、项目审计制等,推进项目规范实施。并要求项目单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探公司进行勘探,由有资质的单位完成图纸设计。
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招投标流程,确定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协助项目单位编制施工和监理招标标书、评分标准,发布招标公告,经过投标、评标、公示等流程确定中标单位,签订项目施工建设合同。工程建设招标信息、中标公告等均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射阳政务信息网”等网站发布,接受监督。
项目招投标完成后,为确保相关手续办理顺利,射阳县粮食局领导亲自深入一线,逐一落实,主动与规划、建设、消防等部门协调沟通,协助项目实施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消防备案许可等相关手续。同时安排专人与项目单位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和沟通,确保在手续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能够及时有效得到解决和服务。
2.施工建设突出安全、质量和进度
项目开工建设后,项目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的监管显得尤其重要。
射阳县粮食局为做好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要求签订项目施工建设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合同。除了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外,还专门开展在建工程安全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重点安全隐患、重点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要求限时整改并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还要求各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作业程序,严格操作规程。每个施工场地,都要设安全监督员,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对作业人员分析和提示风险,并对作业无关人员进行清场。从业人员需定期体检,凡有心脏病、高血压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均不得从事登高作业。确保施工场所防滑措施完好,施工人员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护服。如遇大风、大雪等恶劣天气,不得开展作业等。有效确保全县仓储项目建设施工安全无事故。
在确保项目施工安全的基础上,着重抓好项目建设施工各阶段的质量。要求项目经理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标准、约定和规范的要求抓好施工质量,明确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对安全、进度和质量各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督。同时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要求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职责,全面监管项目现场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
在根据省、市局文件要求进行项目督查外,射阳县粮食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亲自带队定时进行阶段抽查,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通过现场督查、情况通报等方法推进项目建设。同时安排专人执行在建项目周报和月报制度,每周联系项目单位,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查看项目施工进度照片;每月重点做好项目形象进度统计、当月完成投资情况、累计完成投资情况等,发现进度或资金投入异常,及时介入跟进了解。2016年射阳县粮食局发出建设项目督查通报32份,并立项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项目符合建设标准和申报规模,并在规定期限完成。
3.竣工验收突出规范和流程
为积极抓好阶段验收,射阳县粮食局要求建设方根据规范程序,对项目建设的地下工程和隐蔽工程监督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建设。还要求各建设单位围绕项目建设进度、质量、目标和问题,做到每天下班一会办,上班任务一交底,涉及项目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等问题做到周会办和通报。
根据省粮食局《关于加强粮油仓储设施项目竣工验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中央和省投资的仓储物流项目竣工后,需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且符合项目竣工验收的条件(各单项工程验收合格,质检、环保、消防等部门专项验收或检查合格,形成审计报告等),提供各项工程总结报告和相关备查文件与资料。射阳县粮食局成立预验收小组,牵头组织项目预验收工作。项目财务决算审计报告、质量鉴定报告、预验收会议纪要、预验收发现的问题整改记录与报告等提交盐城市粮食局牵头组织的验收组,并协助市局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射阳县粮食局严格按照项目竣工验收流程,坚决杜绝竣工验收走过场现象,确保项目程序合规、工程质量有保障。
三、制度与督查并列,确保项目资金到位
1.制定完善办法
为规范专项资金拨付流程和比例,射阳县粮食局会同射阳县财政局根据《江苏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5〕10号)和《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切实加强粮食财政专项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粮财〔2016〕13号)文件精神,为防止项目单位套骗财政资金、专项资金被挪作他用、自筹资金不足等现象的发生,出台了《关于射阳县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拨付办法》,办法规定:首次申请拨款应具备项目完成具体建设施工方案、项目实质性开工两个条件。完成桩基建设任务、基础浇筑任务、墙体建设任务,累计拨付30%;完成屋面封顶建设任务,累计拨付50%;完成总图工程(道路、场地、水管铺设、消防)等建设任务,累计拨付70%;剩余30%待竣工验收后,按相关规定拨付。立筒仓、码头、烘干、智能化升级项目专项资金参照执行。
2.常态跟踪督查
为确保资金运行全程控制,射阳县粮食局加强基础工作,对建设项目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对项目补助资金的拨付,由企业申请,射阳县粮食局会同射阳县发改委、射阳县财政局现场检查,依据项目进度下拨补助资金。根据省、市粮食局文件要求,积极做好财政投资项目建设的自查自纠和绩效自评等工作,发现问题,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要求立即整改,县粮食局主动跟踪复查,防患于未然。对情节严重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确保项目建设合规合法,经得起各部门审计审核和监督检查。
3.保证干部廉洁
射阳县粮食局严格落实项目实施监管的主体责任,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所有支出必须严格遵守财经规定,禁止财政资金挪作他用。同时,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申报方案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标准,严禁降低建设标准、缩减投资规模等违规行为。认真查找工程项目建设体制机制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规范完善专项资金的拨付流程。为提高相关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根据项目情况,要求工程分管负责人、项目经办人等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明确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中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有效确保干部廉洁自律。2016年射阳县仓储项目虽多,但未发现干部不廉洁行为,无被组织通报批评现象。(射阳县粮食局局长 仇立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