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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粮食局将放心粮油店与应急保供网点并轨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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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粮食局在实施放心粮油工程中,认真监督管理,积极创新,将市级评定的放心粮油“诚信经营星级店”纳入粮油应急保供网点之中,得到很好的效果。江宁区粮食局用文件形式下发了《江宁区粮油应急保供网点建设管理意见》(江宁粮字〔2016〕112号),具体做法是: 1、 粮油应急保供网点选择 江宁区粮食局在粮油应急保供网点布点安排上,首先,选择符合条件的粮油经营企业承担应急供应任务。要求熟悉《江宁区粮食供应短缺应急预案》,积极参加应急保供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实战水平;做到职责明确,认真执行粮油应急供应任务,确保市民粮油供应不“断档”,应急供应粮油产品及时准确投放。网点布点原则是以所在地和人口集中的社区每3万人保证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网点。 江宁区粮食局每年重点扶持若干应急保供网点,按项目投入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目前补助标准为每家5000元/年),零售网点的补助主要是对店内升级改造,提升网点形象,扩大影响力,更好地服务群众。 2、粮油应急保供网点的管理 粮油应急保供网点经营和管理实行“平”、“急”结合原则,正常情况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应急状态下,必须服从江宁区粮食局的统一安排和调度,承担委托的粮油供应任务。 (1)签订协议。区粮食局与其认定的粮油经营企业签订江宁区粮油应急网点保供协议,按照申报条件和管理规定,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从优签订协议并发放专项基金,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2)发放牌匾。应急网点一经认定,统一制作发放“粮油应急保供网点”牌匾。 (3)督促检查。区粮食局按照应急网点申报条件,每年不定期对应急网点组织检查验收,对各网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改正,整改合格后再予以登记认定。经认定确实不能承担应急供应任务的应及时退出,由区粮食局另行选择相应供应网点补充。 (4)建档备案。区粮食局建立辖区应急网点档案,将网点名称、地址、性质、单位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应急保障能力等情况详细登记造册,并上报至区政府备案。如有粮油应急供应网点增加、减少或其他变动情况,将及时予以更新备案。 (5)终止协议,取消资格。企业因自身原因不能承担应急供应任务,可主动提出申请不再担任应急网点。不接受区粮食局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不及时报送真实、完整的会计、统计报表,对粮食应急供应任务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企业取消资格、不再发放专项基金,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有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目前,江宁区粮食局经企业申报、区局评定,目前共有32家粮油经营点纳入粮油应急保供网点。该项工作完全符合江宁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村工作迈上新台阶的实施意见》(江宁委发〔2015〕30号)和《江宁区区级粮食安全风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江宁粮字〔2016〕82号)的文件精神,得到区政府和当地群众的好评 。 南京市粮食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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