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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组织开展“放心粮油示范店、销售店”考核评审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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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镇江市粮食局、镇江市工商局等五部门《关于开展镇江市2015-2017年“放心粮店”创建活动的通知》、按照“企业自愿、逐级申报、考核评定、媒体公示、公开授牌”的程序,5月13日-17日,市粮食行业协会、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市消费者协会组成联合检查组一行7人对全市申报的18家“放心粮油示范店、销售店”候选单位进行了现场考核评审,评审内容包含经营品种及规模、经营设施条件、主体资质、经营台账、质量管理、价格计量管理、服务承诺、统一标识八大项30个指标。检查过程中,为了增强公信力和透明度,特邀请市民代表参加,同时委托镇江市粮油质检所抽检大米样品8个,检测商品质量和卫生等指标。对检查考核通过的“放心粮油示范店、销售店”单位,经媒体向社会公示,在广泛征询意见后,由市粮食行业协会、市消费者协会颁发镇江市“放心粮油示范店、销售店”铜牌,有效期三年。通过检查,促进了全市放心粮油工程建设,规范和提升放心粮油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全市粮食安全、放心消费。(协会秘书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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