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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粮局将对五省粮食库存进行重点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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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粮食库存管理,夯实国家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国家有关部门决定,对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四川等5个省(以下简称5省)的粮食库存进行重点检查。 一、检查范围、内容和方法 (一)检查范围。对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储存粮和国家临储进口粮,下同)、地方储备粮,以及国有粮食企业的商品粮库存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内容 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台账对应相符情况以及账务处理、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 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结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主要食品安全指标,特别是要将2015年最低收购价粮的质量安全作为检查重点。同时,对企业质量检验人员和必要检化验设施配置,执行粮食定期质量检验及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质量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3.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2015年度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及时规范,轮换任务执行时间以及轮换的库点、品种、数量、质量等级是否与计划一致,是否严格执行轮换验收制度等。 4.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情况。检查仓储管理制度标准执行、库存粮食安全储存、仓储设施设备和安全生产等情况。 5.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及粮食收购资格情况。检查中央储备粮承储企业(中储粮直属企业除外)及储存中央储备粮的仓房是否具有代储资格,具有资格的企业和仓房条件是否合规达标。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企业是否具有收购资格。 6.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执行情况。检查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是否存在“打白条”“转圈粮”“以陈顶新”、质价不符等违规行为。检查企业严格履行政策性粮食出库义务情况,是否存在拖延阻扰出库、索取不合理费用等违规行为。 7.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检查2015年度中央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最低收购价粮保管费的拨付使用情况;检查地方储备粮贷款利息、保管费、轮换费和价差补贴等各项地方财政补贴的落实情况。 二、检查时点 5省以2016年3月末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开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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